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材料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 家具多指衣橱、桌子、床、沙发等大件物品。 柳青《铜墙铁壁》第十八章:“一个背盒子枪和卡宾枪两件子家具的警卫员上来了。”?家用的器具,指木器,也包括炊事用具等。是人类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坐卧、凭倚、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器具。通常由若干个零、部件按一定接合方式装配而成,已成为室内外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五种槐柳楸梓梧柞:“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可见,自古以来,中国家具一直以木材为主要用材,主要是木家具。 家具既是物质产品,又是艺术创作,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 家具的类型、数量、功能、形式、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某种生活方式的缩影,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 某些所谓的实木家具的用料是中纤板、刨花板外贴贴胡桃木皮或其他木皮,并不是纯天然的木材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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