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开发商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答应的规划,或将不得低于1栋楼。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得悉,武汉房管部分就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作业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推出7大类行动进一步标准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提出展开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办理、严厉项目工程形象进展条件、合理确认预售最低规划、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规则、强化出售计划办理、健全房地产范畴信誉系统、树立常态化的动态监督办理机制7大类行动。
关于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展条件,征求意见稿有了愈加详尽清晰的规则,如低层项目(含四层)要求主体结构封顶,且砌筑工程完结;多层项目要求(含六跃七)主体结构要到达层数的三分之二;小高层及以上项目,修建主体结构要到达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得少于七层。
关于最低预售规划,征求意见稿也做了清晰规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答应的最低规划不得小于一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预售答应。规划一次性批阅修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含3万平方米)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申报预售;规划批阅修建面积超越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往后,商品房预售资金要悉数归入开发商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监管账号记载于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开发商应当在经营活动中向购房人清晰奉告,并应当依照要点监管资金运用节点请求运用资金。
(原文题为《武汉拟标准商品房预售: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