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改成商用房,大家应该不陌生,尤其是一些小区内道路两侧的普通住宅因为临街原因,慢慢演变成商铺,从居住变成经营场所,随着区域优势等等多方面原因,这样的一种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如果这样的一种情况遇到拆迁,普通住房改成商用房,拆迁时怎么补偿?
住改商的特性不言而喻,不管是在营业执照办理还是水电方面都和正常的商用房有所区别,自然,拆迁时住改商的补偿也会不一样,中师找到了一些关于住改商拆迁补偿时的案例,你们可以参考一下,但是具体的补偿方式还要根据当地政策执行,尤其是对补偿不满的可以综合自己的情况对不合理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东北某地区在拆迁公告中规定:原住宅后被用于经营使用的,只要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就已取得了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规定文件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能够理解为这种补偿方式相对合理,在大部分地区这种方式成为普遍的补偿方式。
案例二:住改商同商业方同等补偿
沿海某地区在拆迁公告中规定: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就已经取得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规定文件的,并能够及时签署补偿协议的,就可同正常商用房同等补偿政策。这样的补偿方式最好不过了,但是这里有一个硬性固定“及时签署补偿协议的”也就是说不能产生任何纠纷,征收方才能认定其为商用房,也就存在一个问题点,中师建议我们大家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合理评估,如果补偿过低建议不要签署协议。
案例三:参照商业房评估,但要根据沿街情况做补偿
南方某地区以参照商用房估价,但实际补偿以临街区域、方位不同分别补偿,也就是说,街口的补偿金额要比街道最内、非临街房屋的补偿要高,但是还要遵守一个原则,就是必须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就已取得了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规定文件的才能享受商用房补偿。同时还需要注意,这种补偿方式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判定营业补助,尤其是房屋所有人在对房屋评估时可能评估差距较大,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建议我们大家及时咨询律师。
案例四:规定时间内完成住改商房屋性质的能够直接进行补偿
还是在南方某省的拆迁公告中规定: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前N年已经进行住改商的,并已经取得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规定文件的即可享受商用房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日期是2020年1月发布拆迁公告,规定其2010年之前取得住改商手续的即可按照商用房进行补偿。
案例五:混合补偿,一楼和二楼补偿有区别
西南某地区拆迁公告中规定:一楼临街商铺按照真实的情况进行补偿,二楼及二楼以上则按照普通住房进行补偿。
西北某地区拆迁公告中规定:临街商铺已经办理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规定的则按照商用房进行补偿商用房补偿标准的三分二进行补偿。
同样还是在某些地区即使已经取得了经营手续、税务记录等文件的还是要按照普通住宅进行补偿。当然,对于不合理的补偿方式,我们大家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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