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0 02:56:41  阅读:6089+ 作者:责任编辑NO。姜敏0568

下午,整个深圳弥漫在一片恐慌中,大家都在热传二手房交易有可能也被“控价”。晚上,职能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时措辞软化了一些,但也基本明确了“5%控价令”:“按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要求,二手房价年增幅不超过5%。如果出现二手房涨幅明显超过近期成交价格,市民可以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我认为有必要建议:对二手房控价,主管部门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因为它不会降低价格,只会进一步推高刚需买房的成本。另外,我们有其它的办法来更好的解决深圳大城市病+高房价的问题。限价绝不是好办法。

我注意到各群里,其实对业主抱团坐庄、政府限价是有很大争议的,有人认为业主恶意炒作理当受罚,有人认为法无明文不为罪,政府限制私权无法可依。

不能说你错我对,我只能表达我自己的认知。

1、我是个市场派,所以我不能认同支持“二手房控价”这样的政策。在之前新房限价、租金管制之时,我有担心过如果价格按不住,那么二手房也可以控价,今日看,也要来了。对这个,老实讲,超乎预期但也不那么惊诧。新房都限价了,二手房限价,也不是那么令人费解的事。

2、二手房也控价了,那么就是说,深圳将针对房地产交易全链条限价。我本来预期,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应该因为近期的经济困难而有所松绑,让房地产有机会回归一个正常的行业。但仅仅是一小撮业主的抱团坐庄,反而升级成了“史上最最严厉的的调控”。依托市场化精神崛起的城市,如今要用这样的手段才能控制房地产,是非常不可取的。

3、必须要承认,市场并不总是对的,市场在短期内有缺陷——正是因为有缺陷,才会有“割韭菜”。短期的市场波动,总是由情绪来决定,人性里的贪婪与恐惧,从来都会放大这种波动。我们至今没有能力发明出一种理性科学的机制,可以以毫米计来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所以,短期内,总是会有人利用市场情绪去做套利,这是市场自身不能去除的缺陷。

但在长期,我们要相信市场是拥有自平衡的能力的,事实上,它也的确具备。如果它不能自平衡,我相信,它早被放弃了。

这个逻辑,其实决定了政府的干预行为,一定要是短期的。因此,必须要在干预政策出台时,设定好退出机制。一旦政策干预长期化,最终会导致全社会付出非常昂贵的代价。

4、此事因一些小区业主抱团涨价引起,就事论事,我认为有些业主的确有错,有主观恶意,但错不至罪,因为只有想法但并无证据显示有实际成交后果,它显露了人类的贪婪本性,在道德上的确有缺。市场自由不是任何人任性行事的挡箭牌,我不认为替一些业主这样的行为做辩护是正确的。

从这个角度,政府干预是有理据的,的确舆论影响太恶劣了,但是干预的手段我认为可以更加科学。放到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业主这样的抱团行为,都会被警告,被阻止。但是政府出手干预的力度可以有很多选择,我之前在群里画过一个“计划-市场”的光谱,这个中间有很多很多的选择。比如,若是放到成熟的市场经济体香港,我想港府会选择首先表态出声,业主这样抱团炒价的行为不可接受,政府将会查处。按我们的业主那个胆子,我认为,政府只需要公开发个警告,表示这样的行为必须停止,否则要进行处罚。那么,这件事儿大概率就可以消弭于无形了,不需要动用如此这般的雷霆手段。

5、有些朋友会以“政策的初衷是好的”来为政策辩解,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对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首先有一个共识,关于判断标准的:我们判断一个政策是好或劣,标准只有一个,看政策的效果,而不论动机。我们见到了太多政策,打着保护穷人的旗号最终在伤害穷人。

6、接着来看这个政策的效果,业主有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应对?

我们大家可以用新房限价3年的效果来推理,就可知二手房限价的结果。

按照之前我们对市价规律的分析,限制商品的最高价格,一定造成供应短缺,进而进一步加剧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的预期。假如没有,那么就一定会带来质量的下降,开发商会想方设法减少相关成本。以及,会带来其它“市场准则”的修改,因为你改变了价高者得的市场准则,那么就会有身份、排队、抽签摇号、喝茶费等等规则替代,这一样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只是你看不到。

过去3年里,各地都对新房进行了严厉限价,结果并不是那么乐观。深圳在过去3年里房价继续上升,仅在2018年第四季度出现了小幅下跌,但那次下跌也不是因为限价,而是因为国际国内宏观环境转差。从建筑质量来讲,过去几年可以说是中国房企在楼盘质量上承受最为猛烈攻击的几年。而竞争准则带来的变化,也一样产生了很多副作用,比如喝茶费等等。这些大家都是眼见肚明的了。

照上推理,有理由相信,假如对二手房市场也进行控价,那么效果将会是反作用,也就是说,非常有一定的概率会进一步推高二手房的真实价格。理由我们看下面。

7、也许会出现的三重市场反应。

市价自有其运行规律,谁都无法逆规律而动。我认为会出现三重现象。

a)业主会要求买家签“阴阳合同”,一份是过户成交价,满足价格涨幅在控价政策要求以内,但实际上,卖家一定会另外收取与真实市价之间的差额费用。注意,到这样一个时间段,这个政策的影响就出来了,它会严重加大买家的资金负担,因为这笔差额费用,是无法计入银行评估,因此无法贷款而必须要一次性支付的,就像新房市场上开发商捆绑精装修卖房一样(装修款必须要一次性支付)。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买家要比原来情况下支付更多的现金才能买到房。到这里,这个政策就很可能会变为:打着保护刚需的旗号,在伤害刚需,这是极有可能会出现的。

b)、小业主不卖楼了。如果政府查处太严格,比如说,明确严禁不得双重收费,买家可以投诉,一旦投诉,就“锁盘”。那么,能够撑得住的业主,一定会选择不卖楼或者缓卖楼。和开发商相比,业主这样做,太容易了。因为企业需要考虑到回款,但是业主在这个上面的灵活性太大了。这会伤害到二手房市场的流动性,造成市场供应量快速锐减。在深圳本身市场供求失衡的格局下,只会进一步加剧二手房真实价格的上涨,而绝不是下跌。

c)、监管成本无穷大。要对二手房市场做全面监管,我想象不到如何才能落地。这个几乎无法监管,和监管开发商不同,毕竟市场上只有百来个楼盘,你只需要控制开发商的抽屉就可以了,但市场上同时却有成千上万套房屋,涉及数以万计的买卖双方。政府的监管成本可以高到无穷大,这是一笔看不见的、巨大的浪费,不能因为我们看不见就认为它不存在。

那么,有没有也许会出现小业主便宜卖楼的?当然有可能,如果他实在是需要钱周转,那么不排除按政策要求出货的可能。但是一定是非常小的一群,没有人愿意低价卖。他们绝对会选择扛着,尤其在供不应求的市场里,谁会选择降价出货?你会吗?

8、警惕韩国调控的失败。

跟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韩国房地产调控的案例,我很早说过,我们的房地产调控,不像日本,像韩国。要认真借鉴韩国的教训,首尔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打房价,打到今天,越打越高。

12月16日,韩国推出了“史上最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规定包括首尔在内的“房地产投资过热区域”,购买市价超过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900万元以上的房产时,禁止贷款。另外还下调了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40万元以上房产的可贷款额度、再度上调多套住房持有者的房产税税率等。此外,青瓦台还很有意思的建议:在首都圈(首尔及其周边地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秘书官级别以上幕僚只保留一套房产,将其他房产卖出,以配合楼市调控。

在此之前,首尔一直在像打地鼠一样打房价。自2017年5月文在寅政府执政以来,韩国政府已经18次推出房产调控政策。而在之前,也是一样,举凡房地产税、印花税、双倍印花税、提高首付、降低贷款成数。总之,你能想到的调控,韩国都出了,你想不到的,他们也出了。

然而房价依然是不降反升。首尔从1990年代起,人口开始流出,都没有挡住房价涨。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牛逼的“江南style”。

这个教训,不能认真去汲取,我们就会走人家的老路子。

9、有没有别的办法?

我认为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的好:这个政策短期有用,但要长期有效,要靠长效机制。

但什么是深圳房地产的长效机制,就见仁见智了。

我认为目前深圳的“二次房改”、“6:4”善则善矣,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深圳的大城市病+高房价问题。

这里重新把我以前的建议和理解,梳理一下:

政府对市民做出承诺,在未来若干年的时限内,将深圳目前不足40%的住房自有率提高到一个合适的目标。发出尽最大可能的增加供应量声音,在“二次房改”的基础上,再次调高增量,向市民派定心丸,这是真正的“稳预期”。

进一步提升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比重,在目前20%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到25-30%,至少与工业用地占比相当的水平。同时,适当工业、商办等其它用地的比重,尤其是商务公寓、办公楼,减少批建。这是真正的“稳地价”。

进一步提升住宅容积率,同样的地皮上,提供出更多的房屋来。

增加联通东莞临深、惠州大亚湾的轨道交通,并提前建设的日程。以市场和基础设施的力量,将莞惠的一些区域变成深圳事实上的“卫星城”。卧城都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卧城也有它的意义。这是真正的“稳房价”。

推出房地产税,同时减少卖地,防止重复征税(房地产税是一定会出台的,不需要再做无谓的争论,重点不是征不征,而是这笔税收如何确保用之于民)。同时,将征来的房地产税务必使用到在地区域的教育、医疗等民生配套上。(这一点超出本地的能力,可以删除)。

稳定住房贷款政策,货币中性,不松不紧。(这一点也超出本地的能力)。

公共住房应该封闭流转,最终形成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公共住房,类似于平准基金。系统内可以允许升值,但必须要封闭流转,没有绿转红,不对外上市,彻底禁绝“骗房”。

尽可能少的少拆缓拆城中村与老旧住宅区,政府进行公共配套改善与建筑修缮,尽可能为来深者留下更多的低成本居留地。

逐步取消限制性的行政干预政策,把房地产还给市场。

以上。归根结底,讲的是一个“安得广厦千万间”的路子,只有有了房子千万间,寒士才能俱欢颜。光靠打地鼠控房价,最终,时间也浪费了,寒士还是寒士。

10、短期干预不宜“喧宾夺主”。

这些年来,我相信每一次的短期行政干预,政府都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我并不反对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政府果断的进行干预和监管,对市场进行必要的控制。但是还是回到老话上,无论短期如何操作,我们都必须要清楚和确保,我们要走在正确的长期道路上。短期的干预,都是为了长效机制发挥作用,来争取时间的。这样的一个过程,切忌不能短期干预搞着搞着,它们自己就变成了“长效机制”了。而原本的长效机制,却没了

我们的问题,不在短期,一直在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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