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首付但还未交房的房子能够转卖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7 13:44:17  阅读:8453+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房子生意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生意、自己的名下的房产有必要具有房子产权一切证。那么,关于已付首付但还未交房的房子,能够转卖吗?

网友咨询:我的房子首付已交,但还没交房,我想把房子转让别人,不知道这样的一种状况可生意吗怎样生意?

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何妍妍律师回答:

已付首付,但还未交房的房子不能够转卖,房子在未办出产权证明时是不能够生意的,即便现在签了生意合同,也是无法在房管部分办挂号过户的,只能做二手房生意。

【法律依据】

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则,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子,套型与规划图纸不一致时,或许相关尺度超出约好的差错规模,合同中对此未约好处理方式的,购房人能够退房。

何妍妍律师解析:

实践中很多人经过“改合同”来转让房子,即两边约好,从开发商处直接更改购房合同,改变买受人,但假设原房主已开具购房款发票或已向房管局存案挂号,则无法更改。并且,改合同自身也是一种不标准的民间生意行为,法律上并不认可和支撑,由于这种生意行为减少了生意环节,逃避了国家税费,因而,假设没有胶葛还好,一旦有胶葛诉诸法院要求卖方实行改合同责任,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撑。

房子生意合同无效景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房地产生意均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签定合同,由他们独立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属无效合同。

2、乘人之危而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险之际或使用对方的迫切需要,逼迫对方承受显着晦气的条件而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属无效合同。

3、以诈骗为意图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秘真持平诈骗手法,致使对方当事人发作错误认识所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

4、产权主体有问题的房地产生意合同

所谓产权有问题,是指房子的出卖人并不是房子产权一切人。假设非产权一切人出卖房子没有正真取得产权一切人的赞同,无法供给赞同证明书,则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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