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母亲做生意有矛盾,居然欺骗母亲,把母亲卡上的107万给转走了!逼使母亲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儿子刑事责任。这个只有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剧情,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遇见。
今年4月28日16时40分,江苏常州火车站派出所指挥室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合肥南开往江山站的G7371次将停靠常州城际站,列车16号车厢内有一名公安部网上通缉人员,请组织警力实施抓捕。
接警后,火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金小平立即组织4名当班警力赶赴站台。待列车停稳后,队员分两组从16号车厢两端向中间仔细盘查,仅过2分钟就将涉嫌诈骗案的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查,李某,男,29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原本与母亲一起在新疆做生意,2017年初两人因生意上问题产生矛盾,后李某自2017年4月份开始未经母亲冯某的同意私自将其农业银行账户上107万元钱转走,至今下落不明。
2017年4月11日,冯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2017年4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区分局刑侦大队决定立案侦查。李某对上述案情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移交山东警方处理。
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
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