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最为盛行的要数宋代。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在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 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 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 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婚俗仪式由于死人结婚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各当事人又各有主张,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
通常情况下,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空地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 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 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 “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 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也要供于“新婚 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灵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才算并骨合葬。如“新婚夫妇”有 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 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以达到“夫妻”并骨合葬的目的。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因为阴婚的放定多是一次性的,所以没有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